自由時報 2009/05/22
從家裡裝到店裡
〔記者王俊忠、吳世聰、蔡宗勳/綜合報導〕丈夫整天疑神疑鬼、懷疑妻子「討客兄」,竟在妻子工作場所與家裡裝了二十餘具的竊聽器,情節宛若電影「全民公敵」,妻子被丈夫整得罹患憂鬱症、萌生尋短念頭,二審法官認定丈夫破壞夫妻信任基礎,判妻子可離開相處近28年的疑心郎。
害妻憂鬱 搬回娘家
嘉義一名賴姓女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她控訴與洪姓男子結婚27年多,5年前丈夫經商失敗,她一人撐起家計;曾為了丈夫到有女侍的娛樂場所起爭執,被丈夫出手毆打,迄今分房5年,丈夫只在有性需求時才會找她,讓她痛苦不堪。
賴女說,丈夫無故懷疑她外遇,常跟蹤她,還於去年8月間偷偷在她的工作場所、自己住處與孩子房間裝設大量竊聽器,她共發現二十多個,使她覺得很沒安全感,也嚴重傷害她的尊嚴,9月初就回娘家住。
洪某在法庭則反駁妻子指控,他並非不事生產,只因生意差,沒收入;因為他生病開刀治療需要,才與妻子分房,也沒毆打妻子。因為妻子故意鎖房門、常晚歸不說明原因,還與其他男子電話約定接送時間,他是「合理懷疑」妻子有新歡,才會裝竊聽器。
丈夫辯稱 取得同意
但在嘉義地院一審開庭時,洪某說是擔心妻子在工作場所遭人性騷擾,才裝竊聽器,「妻子也同意我裝設。」
台南高分院法官調查認為,如洪某擔心妻子被客戶性騷擾,理應只在工作場所裝設監視錄影設備,那有在兩夫妻與孩子臥房都裝竊聽器的道理?實在有違常情!
破壞信任 法官判離
兩夫妻的孩子證稱,媽媽會晚回家,是因為接送他們上下課,「媽媽並無外遇」。
法官也查明洪某曾對賴女施暴,兩人分房多年、感情惡化的事實,且洪某私裝竊聽器、偷聽賴女私事,一再懷疑妻子外遇,破壞夫妻信任關係,導致妻子罹患憂鬱症,婚姻破裂,洪某要負較大責任。
該案在一審時判丈夫敗訴,丈夫上訴二審後,台南高分院法官再判丈夫敗訴,全案尚可上訴三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