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報 2010/01/08【記者楊慈郁/綜合報導】
約莫10年前,「試婚」風潮曾在大陸掀起一場革命。如今,離婚率仍逐年成長,尤以「80」後獨生子女占最大比例,不少年輕夫妻選擇「試離婚」,給婚姻危機一個緩衝期。
離婚手續越來越簡便,讓分手變得越來越容易。於是,一些婚姻還沒有走到山窮水盡的夫妻,擔心太過衝動草率,離完婚後悔了再復婚,便決定先「試離婚」,重新思考兩人的未來。「試離婚」概念,已成為大陸近來盛行一時的新婚姻關係模式。
「試離婚」又稱為「別居」,是在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,不急於從法律上履行離婚手續,在生活上先真正「離」一段時間,給婚姻一個緩衝期,讓兩人能夠冷靜地對婚姻進行反思,再決定要離還是不離。
「試離婚」與分居不同,分居是消極的,而「試離婚」則是讓當事人能理性的認識婚姻生活。在「試離婚」過程中,很多人還是會繼續經營婚姻,但也有夫妻在經過「試離婚」的階段後,發現雙方的確不合適。
離婚率居高不下
近年,大陸「閃離」比「閃婚」更受到關注。2006年,北京共有2萬4952對夫妻辦理離婚登記,其中有五分之一婚姻關係維持不到3年;三分之一在結婚5年內離婚;結婚不到1年就離婚的有970對,有52對離婚的夫妻結婚還不到1個月。在這些離婚夫妻中,「80後」(1980年後出生,指7年級生)占了相當大的比例。而調查涉及的「80後」離婚案件中,有90%的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。2007年,則有140萬對夫妻申請離婚,平均離婚率為20%。
多年前,試婚曾在大陸各界引起廣泛討論,至今仍蔚為流行;如今,「試離婚」成為大陸年輕人的新嘗試,甚至出現了代辦試離婚協議的離婚公司,專門為婚姻當事人草擬試離婚協議。
公司代擬試離婚協議
據《上海生活周刊》報導,最近,上海維情國際連鎖集團首席婚姻分析師明麗有些忙碌,自從接了代辦試離婚協議的服務以來,諮詢者便絡繹不絕。
在她草擬的一份試離婚協議上寫道:「夫妻雙方自願約定半年作為試離婚的考察期;女方仍居住在現住房內,期滿後視情況,繼續恢復正常婚姻生活或辦理離婚手續。」明麗說,「或許這種嘗試,會讓很多草率的離婚懸崖勒馬。也或者,人們終於有時間反思,離婚究竟是不是最適合的選擇。」
明麗的第一個「試離婚」對象,是個偶然間的靈感。去年春節,一個女大學教授找上她,「無論如何,我就是想與我丈夫快速離婚。」她的老公是大學城的副院長。明麗發現兩個人的感情並未到完全破裂的境地,只是老婆對老公有些挑剔。「你們不妨試離婚看看吧。」於是,二人設定了半年的試離婚期,分房而居。不到6個月,女當事人主動要求提前中止了試離婚協議,決定和老公繼續恩愛地走完接下來的人生路。
「如果沒有這樣一個緩衝期,彼此冷靜反思,傾聽對方心中所想,這場婚姻到最後很有可能就離錯了。」明麗不忍看見這樣的悲劇上演,她一直堅信其實很多婚姻都是可以挽回的。
不到2年,明麗經手的試離婚協議夫妻已有400對,80%的夫妻經過「試離婚」後,還是選擇繼續堅守婚姻之路。
80%嘗試者 回心轉意
在承辦的「試離婚」案子中,明麗把適合進行約定「試離婚」的對象定為:還是有挽回餘地的婚姻,或者婚姻中的一方過於暴力,或者遭受折磨,不能平靜結束分手的。這樣一個緩衝期,或許雙方就能避免暴力衝突,平靜而不受干擾地,面對今後關於婚姻終結或者持續的結果。試離婚協議的草擬,是根據不同家庭不同的問題而量身訂做的,涉及忠誠協議、財產協議、孩子撫養等不同的約定。
明麗認為,試離婚服務和找離婚律師最大的區別在於結局的不同,「試離婚協議,是由婚姻指導師的介入。如果當事人在遇到婚姻困惑時,求助於離婚律師,婚姻100%就被離掉了。其實,對於婚姻當事人來說,他們最最需要的仍然是對於婚姻困惑的疏導,而不單單就是一紙離書。」明麗說。
為了盡可能達成「勸和」目的,草擬試離婚協議後的6個月期間,明麗還要為婚姻中的當事人雙方做工作,溫暖彼此的心,讓他們聽到對方的心聲,完成內心的交流,甚至於策劃結婚紀念日、孩子生日、一起郊遊等活動去為本來幾近平淡的婚姻生活營造氛圍,讓彼此之間重新發現對方的優點。
「就算最終的結果是以離婚收場,『試離婚』終究也是成功的。」明麗曾幫過的一個女當事人,因為老公有外遇,雙方簽訂了試離婚協議。協議中聲明:「如果再發現老公違背忠誠原則,將把三套房子連同轎車、存款,總共1000萬元(人民幣)的財產全部歸於女方名下。」後來,在「試離婚」的半年期間,女方收集到了對方出軌的證據,兩人終於正式離婚。結果是,老公趕出家門,第三者因為「勝利」地撿回來一個「窮光蛋」而打退堂鼓。